国际惯例遵循: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时,严格遵循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等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国际惯例为信用证的开立、修改、审核、结算等各个环节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及企业在进行信用证交易时有了共同的规则和依据,减少了因各国法律和商业习惯不同而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交单议付阶段
发货制单:受益人审核信用证无误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安排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等事宜。在货物装运后,受益人应及时准备好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如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原产地证书等,确保单据的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交单议付: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将全套单据提交给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议付行收到单据后,对单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等费用后,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这一过程称为押汇。
条款不符风险:信用证条款可能与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条款之间相互矛盾,出口商若未仔细审核并发现问题,按信用证要求操作可能导致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交单时因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而遭银行拒付。例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与合同约定不同,出口商未注意到,按合同装运期发货,就会造成单证不符。
政策法规风险:国际贸易政策和法规不断变化,如进出口关税调整、贸易壁垒增加、环保要求提高等。如果出口商未能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可能导致货物无法顺利通关或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进口商可能会拒绝付款或要求退货,给出口商带来损失。